再就业人员的工资计算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再就业起薪当月的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工资基数;二是从第二年起,按上一年实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具体计算步骤如下:
再就业起薪当月的工资收入
再就业人员以再就业起薪当月的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从第二年起的缴费工资基数
从第二年起,再就业人员按上一年实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示例计算
假设小李在失业后重新就业,起薪当月的工资收入为5000元。
再就业起薪当月的工资收入
缴费工资基数为5000元。
从第二年起的缴费工资基数
假设第二年的实发工资为4500元/月,则上一年实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为4500元。
个人所得税计算
根据最新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假设小李的月劳务报酬收入在4000元(含)以下:
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 = 4000 - 800 = 3200元
应交个人所得税
应交个人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0% = 3200 * 20% = 640元
建议
确认工资收入
再就业人员应确认再就业起薪当月的工资收入,并以此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了解税收政策
再就业人员应了解最新的个人所得税政策,确保正确计算和申报个人所得税。
咨询专业人士
如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财务顾问或税务人员,以确保计算的准确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