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下就业登记的办理方式如下:
前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前往用人单位所属的区、街(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办理。
一般就业登记网办业务,也是由用人单位所属区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受理。
提交申请材料
用人单位需携带营业证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劳动者需提供身份证或社保卡。
若是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注意办理时间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或劳动者自主创业的,应在用工之日起30天内办理就业登记。
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继续使用劳动者的,应自继续用工之日起30天内办理就业登记。
建议:
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以确保办理过程顺利。
如果是第一次办理就业登记,建议先咨询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了解详细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