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动就业相关数据的计算通常涉及以下几个关键指标:
实际吸纳就业人数
首次申请:以申请时实际吸纳的法定劳动年龄就业人员的人数核发补贴。
后续年度:按实际净增的本市户籍就业人员的人数核发补贴。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招用人数: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就业率
定义:在业人员占在业人员与待业人员之和的百分比。
作用:反映劳动力就业程度,就业率越高,说明劳动力市场越繁荣。
GDP与就业岗位的关系
GDP每增长一个百分点:大概能够带动120万就业岗位的增加。
建议
准确统计:在计算带动就业数据时,确保统计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以便及时申请和发放补贴。
考虑多种因素:在评估就业带动效果时,除了考虑直接吸纳的就业人数外,还应考虑间接带动人数、就业率等指标。
政策依据:在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时,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文件的规定进行操作,确保符合申请条件。
通过以上指标和方法,可以较为准确地计算和评估带动就业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