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证》损坏后,应按以下步骤进行补办:
报损
劳动者本人需向全市任一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报告损坏情况。
提交材料
携带身份证原件。
提供二寸照片一张。
若属于失业状态,系统才能进行补证操作。
提供原《就业创业证》(如已损坏)。
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提供申请人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适用)。
填写《福州市求职登记表》或《福州市就业登记表》。
提供申请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和2寸照片各一张(同底彩照,1寸照片贴于表格上,2寸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和毕业院校)。
登报声明 (如适用):在市级以上报刊刊登遗失声明,七日后携带报纸至窗口。
挂失
通过12333咨询电话挂失或持本人身份证到市、区、街道就业服务机构窗口挂失,并在厦漳泉(闽南)人力资源网公示3个工作日。
网上申请(如适用):
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进入所在社区本申请事项的申报入口,上传本人身份证和两寸近照拍照或扫描文件,预审通过后将申请材料邮寄或现场提交至户籍所在地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窗口。
领取新证
补办申请经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领取新的《就业创业证》。
建议:
在补办前,最好先向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咨询具体所需材料和流程,以确保补办过程顺利。
若选择登报声明,请确保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上进行,以保证声明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