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就业人员通常指满足以下条件的从业人员:
建立稳定劳动关系:
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且按时缴纳社会保险金。
职业稳定性:
在某一职业上具有长期维持的工作稳定性,能够给予合理的收入和社会保障,并满足职业需求。
工作状态稳定性:
即使在外部劳动力市场波动的情况下,也能长期保持就业状态。
合法就业:
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正式录用,或被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或民办非企业单位聘用,并依法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稳定经营:
如在本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并实际经营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或在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上实名注册、稳定经营且信誉良好的电子商务从业人员。
此外,稳定就业人员还可能包括:
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录用的公务员和工作人员。
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投资、经商人员。
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且在主城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
在主城区退休的人员。
这些条件综合起来,旨在确保就业人员的职业和经济状况具有长期稳定性和保障。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一些具体的政策差异,建议参考当地的相关法规和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