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上报学校的主要步骤如下:
签订就业协议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协议并签字盖章,用人单位需在协议上注明可以接收毕业生档案的名称和地址。
提交就业协议
毕业生将签订好的就业协议书交给学院就业指导处或学生处就业指导科,由相关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学校审核
学院(系)就业办或学生处就业指导科审核就业协议书,审核通过后,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加盖毕业生就业专用章,并登录学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数据录入。
上报就业数据
学校就业部门汇总审核后的就业协议书,审查合格后,加盖学校公章。四份协议中,一份返给用人单位,一份返给毕业生本人,一份在学校就业部门备案,学校汇总协议后,制定当年毕业生就业方案,上报省教育厅审批。
上传就业信息
毕业生需登录相关平台(如江苏省大学生就业中心网站或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小程序),填写个人就业信息,并上传就业协议乙联照片。
纸质材料存档
待分院审核通过后,将就业协议的乙联交至分院大学生事务中心或辅导员代转,分院将在汇总后提交给学校就业处备存。
获取就业报到证
学校在汇总协议并审查合格后,会制定当年毕业生就业方案,上报省教育厅审批并打印《就业报到证》。
建议
及时关注平台通知:毕业生需及时登录相关平台,关注审核状态和通知,以便及时进行后续操作。
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在填写和上传就业信息时,务必确保所有信息准确无误,以免影响就业进程。
妥善保管就业协议:毕业生需妥善保管好就业协议书,以备后续使用,如办理入职手续、户口迁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