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核实就业情况通常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电话或电子调查问卷
对已毕业的学生进行电话回访或发送电子调查问卷,以核实他们的就业状态。
实地走访
对疑似存在就业问题的毕业生进行实地走访,以了解真实情况。
数据核查
审查学校上报的就业数据,对比分析,查找异常或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数据。
校友会和社交网络
通过校友会、社交网络或邮件列表等方式与毕业生建立联系,获取他们的职业信息。
企业合作
与当地企业或雇主建立联系,了解毕业生的就业状况。
专项考核组
成立专项考核组,对高校上报的就业数据进行全面考察,并可对造假数据进行查处。
教育部抽查
教育部会组织工作组深入高校、院系,通过检查就业数据自查清单、核对自查报告、抽查相关就业佐证材料等方式进行核查。
第三方调查机构
委托国家统计局和第三方调查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高校毕业生去向落实情况抽样调查。
就业信息网
访问学校官网的就业信息网,查看真实的就业信息。
规范就业材料
各学院要规范收集整理毕业生就业材料,并认真审核毕业生提交的就业材料及就业管理系统中的就业信息。
工作行为核查
重点核查各学院是否存在违反教育部“四不准”和“三不得”规定的行为,是否按要求开展毕业生本人、班级、学院、学校四级核查,是否及时完成就业数据上报等。
佐证材料核查
对照《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界定及标准》,核查相关佐证材料,重点核查灵活就业毕业生以及毕业去向为其他录用形式毕业生的就业佐证材料。
存疑信息核查
对全国就业管理系统反馈的就业单位名称不存在、企业状态异常及省就业平台列为存疑的数据进行核查;对同一单位聘用2名及以上同校同专业毕业生的小微企业,组织就业工作人员进行实地走访或通过电话或视频连线方式了解企业情况和学生就职状况。
学院自查与互查
各学院要常态开展化数据核查,包括审核是否存在违反规定的行为、审核毕业生就业材料、全面核查毕业生毕业去向信息等。
通过这些综合性的核查方式,学校可以较为准确地掌握毕业生的就业情况,确保就业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