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再就业工作的具体措施和思路如下:
落实国家再就业优惠政策
通过落实税费减免、小额贷款等优惠政策,推动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以完善社会保障试点为契机,确保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同时为其提供再就业的机会。
大力开发就业岗位
通过各种渠道开发就业岗位,特别是针对失业人员、下岗人员以及农村转移劳动力等特定群体,确保有就业意愿的劳动者都能找到合适的工作。
加强就业服务平台建设
完善就业服务大厅的设施和功能,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一站式服务。
加强基层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充实社区(村)劳动保障协管员队伍,提高服务水平。
建立健全就业信息网络,及时发布招聘信息和求职信息,实现信息共享。
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岗位的就业需求,开展定向、定岗培训,提高劳动者的专业技能和实际操作能力。
加强创业培训,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培养一批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创业者。
实施统筹城乡就业
完善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建立“三级组织机构”、“四级服务网络”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格局。
推进就业服务功能多元化建设,拓展服务领域,发展输出派遣产业,建立劳动力储备基地与用工基地的有效连接机制。
加强管理和规范
建立健全就业再就业工作制度,确保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对专业技术人员严格审查相关证件,依法执业;对非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岗位工作培训,获得上岗资格后方可上岗。
组织就业供需交流会
积极帮助联系就业单位、就业机会,定期举行就业供需交流会,提高劳动者的就业率。
创新工作思路
根据不同行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开辟就业岗位,安置再就业人员。
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参加街道及区总工会举办的就业培训班,确保再就业人员参学、参考和合格。
通过以上措施,可以有效地开展再就业工作,提高劳动者的就业率和就业质量,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