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籍贯的填写应遵循以下规范:
籍贯定义 :籍贯是指祖辈居住地或个人的出生地,又名祖居地或原籍。它不是指现在的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填写方法
一般填写:
可以填写到县(区)一级,例如:上海市浦东区、安徽省阜南县。
省市简称:也可以填写省市或行政直辖市、自治区的简称,例如:上海(沪)、浙江(浙)。
祖辈居住地:如果需要更详细的信息,可以填写祖辈的长久居住地或出生地,不需要更细化到具体的乡镇。
特殊情况
祖父去世:如果祖父已经去世,应填写祖父去世时的户口所在地。
祖父未落常住户口:如果祖父未落常住户口,应填写祖父应落常住户口的地方。
户口迁移:如果公民登记籍贯后,祖父又迁移户口,该公民的籍贯不再随之更改。
少数民族自治区:
对于少数民族自治区,填写格式为“自治区/省/直辖市+自治县/县/县级市+民族乡/乡/镇”。
内蒙古自治区:
对于内蒙古自治区,填写格式为“内蒙古+区/自治区(县级)/县/市辖区/县级市/+民族乡/乡/镇”。
综上所述,在填写自考籍贯时,一般应填写到县(区)一级,或者填写省市或行政直辖市、自治区的简称。如果需要更详细的信息,可以填写祖辈的长久居住地或出生地。在填写时,应注意填写正确的出生地、省市简称、祖辈居住地或个人出生地,视情况填写户口所在地,以及从父籍或母籍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