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的就业补贴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发放: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对象:招录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的企业。
标准:每招用1人1000元。
申请条件:企业与被吸纳人员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
发放方式: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企业账户。
企业吸纳就业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
社保补贴:
标准:1400元。
发放条件:单位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低于社保补贴标准的,按照实际缴纳的金额发放。
岗位补贴:
标准: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40%。
发放条件:因被吸纳人员缺勤、事假等原因造成企业实际支付的工资金额低于岗位补贴标准的,按照实际工资金额发放。
期限:同一人员享受社保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劳动力可以延长至退休。
基层就业补贴
对象:毕业两年内首次就业,在同一家企业,依法办理就业登记、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缴纳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满1年。
标准:
专科学历:每人3600元。
本科及以上学历:每人6000元。
领取方式:
咨询12345,由12345派发至各就业服务机构跟进处理。
直接联系各就业服务机构。
在网办系统提交需咨询问题或发送邮件至单位所属区就业服务机构。
一次性求职补贴
对象: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
标准:每人3000元,每人限领一次。
申请条件:于11月10日前登录“天津公共就业服务网”向所在院校提出补贴申请。
发放方式:市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补贴资金拨付到高校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就业困难人员补贴
对象:大龄失业者、零就业家庭成员等群体。
补贴内容:涵盖社保与岗位两大方面。
发放方式:充分考虑个人年龄、身体条件及就业历史等因素,确保补贴的公正合理,最长补贴期限可达三年,补贴资金通过相关渠道发放。
建议:
企业和个人在申请就业补贴时,应仔细阅读相关政策文件,确保符合申请条件,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和提交材料。
对于具体的补贴发放时间和流程,建议关注天津公共就业服务网或其他官方渠道的最新通知,以确保能够及时获取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