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就业创业的办理流程如下:
申请《就业创业证》
携带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户口簿、本人二寸证件照二张、未继续升学的应历届生需凭毕(肄)业证书、遇有特殊情况的需提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本人需填写《个人基本情况表》和《劳动力登记表》。
向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由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申请审批表》。
各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对申请人情况进行登记,并依据学校提供的档案进行核实。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免费发放《自主创业证》。
网上申请
登录教育部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按要求在网上提交《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申请。
所在高校对毕业生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核,通过后注明已审核,并在网上提交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毕业生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并确认。
复核通过后,由所在高校打印并发放《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相关部门和学生本人都可随时查询。
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毕业生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向创业地县以上人社部门提出《就业失业登记证》认定申请,由创业地人社部门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
《就业失业登记证》作为当年及后续年度享受税收扶持政策的管理凭证。
享受税收优惠
毕业生凭《就业失业登记证》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具体内容和流程可咨询当地人社部门。
建议:
在申请过程中,确保所有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免影响办理进度。
及时关注当地政策变化,了解最新的创业扶持政策和优惠措施。
可以咨询当地创业孵化基地或相关机构,获取更多的创业支持和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