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办理流程如下:
自愿申请
申请人需自愿提出申请,可以通过常住地社区现场办理,或者通过四川公共就业创业网上办事大厅、四川政务服务网、四川e就业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渠道进行办理。
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基本身份证明(身份证、社保卡其中之一均可,本人户口簿)。
填写《四川省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
《就业创业证》。
非本地户籍人员还需提供居住证明。
根据个人不同情况还需分别提供《残疾人证》、《土地征用证明》、《低保证》或《毕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初审公示
社区(村)对人员身份和资料进行初审并公示。
复审录入
街道(镇)劳保所对人员身份和申报资料进行复审并录入系统。
终审认定
人社部门对人员身份和申报资料终审并在系统中进行身份认定。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将通过短信发送,办理时限通常为1个工作日(即时办理)。
收费依据及标准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不收费。
建议:
申请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方式,确保提交的材料完整、准确。
在申请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咨询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相关部门获取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