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就业团员在转团关系时,有以下几种选择:
转到人才交流中心或居委会
毕业生团员毕业时未就业的,可以将本人团组织关系随本人档案转到各地人才交流中心或原籍所在地居委会等基层团组织。
转到乡镇街道或村(社区)团组织
若就业后所在单位没有团组织,个人需将本人团组织关系随本人档案转到各地人才交流中心、原籍所在地居委会等基层团组织,或者直接转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或村(社区)团组织。
保留团组织关系
对于离校前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学生团员,可以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接至团员本人户籍所在地、生源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流动团员团支部”。
转到特殊单位或海外
出国(境)学习研究的毕业学生团员,应提交保留团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经所在学校团委审批后,编入“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团支部”集中管理。
因公出国(境)的毕业学生团员,在出国(境)前将其团组织关系转至派出单位的团组织。
参军入伍的毕业学生团员,由原就读学校团组织或团员本人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组织关系转接申请,省级团委审核通过后,进入特殊单位专属库集中进行管理。
建议
及时转接:未就业团员应尽快将团组织关系转接到相应的基层团组织,以便参加团组织的活动和管理。
保留申请:如果因特殊情况暂时无法转接,应提前向学校团委或转出团组织申请保留团组织关系,并定期汇报个人情况。
了解政策:通过“智慧团建”系统或其他渠道,详细了解转接流程和所需材料,确保转接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