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另就业时,档案的调动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确认接收地
如果离职后暂未找到工作,可以将档案转回户籍地的人才中心。
如果离职后找到工作,可以将档案转递到新工作单位或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中心。
如果离职后回家发展,可以将档案转到户籍地的人才市场或人才中心。
确认档案存放地
在开具调档函之前,要确定档案是在哪一个人才中心或单位存档,因为开具调档函需要提供准确的抬头信息,避免开错,造成无法调档。
去接收地开具调档函
个人办理: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离职证明或劳动合同等材料去接收单位开具调档函。
委托他人办理:除了上述材料之外,还需要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去档案存放地办理调档手续
拿到调档函之后,需要去原存档单位申请档案转出手续。原存档(经办)人员收到提交申请材料后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办理档案出库手续,不符合要求的告知原因。
确认档案达到接收单位
档案寄出后大约需要半个月到一个月的时间到达接收单位,档案到达新接收单位之后就会有回执单,可以联系接收单位查询档案到档情况。
注意事项: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严禁个人提取携带档案,档案转出应该通过机要交通的方式发送至接收地。
档案须在有人事档案保管权限的国有企事业单位或人才服务机构保管才可申请调档函,户口须为原户籍。
通过以上步骤,您可以顺利地将档案从原单位调动到新的工作单位或户籍地的人才中心。建议在办理调档手续时,确保所有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