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全国就业协议的流程如下:
毕业生填写基本情况及应聘意见
毕业生需认真如实填写自己的基本情况及应聘意见,并签名。
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及人事调配部门需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署意见。
用人单位提供档案详细地址
用人单位需将档案的详细地址填写清楚,并确保地址准确无误。
各院系签署意见
各院系需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签署意见
学校就业指导中心需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双方各执一份合同
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各执一份就业协议书,作为双方达成的就业意向的法律文件。
履行协议内容
双方按照就业协议书约定的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
注意事项:
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三方协议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之间签订的就业意向书,不是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对劳动关系没有约束力。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
签约程序:毕业生应持用人单位的接收函到院系领取就业协议书,先由毕业生和院系签署意见后交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后再交给学校,学校签字后纳入就业计划,协议书生效。
档案托管:毕业生需携带毕业材料去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完成档案转移手续。
通过以上步骤,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可以顺利完成就业协议的签订,为后续的劳动合同签订和档案托管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