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残就业退税的操作流程如下:
填写申请表格
企业需要填写残疾人就业退税的申请表格,详细列出企业的基本情况、雇佣残疾人员的情况以及相关税收信息。同时,企业需要注明所申请的税收优惠政策和税务部门的审核标准。
提交申请材料
企业完成申请表格填写后,将相关证明材料和申请表格一起提交给当地税务部门。税务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企业符合相关资质条件和申请要求。
税务部门审核
税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会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主要包括对企业的资质条件、雇佣残疾人员的真实性和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核实。如果审核通过,税务部门将给予退税核准。
领取退税
一旦退税核准通过,企业可前往税务部门领取退税款项。企业需要凭借相关证明文件和退税核准文件前往税务部门领取退税款项,退税款项将直接汇入企业的指定银行账户中。
此外,企业录用轻微残疾人就业,还可以享受国家的多项税收退税/减免政策,每月每人按当地最低工资的4倍计算即征即退。政策依据是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6)52号文件——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政策适用的企业条件包括:属于生产制造型企业、现代服务类企业,企业纳税信用等级A或B,年纳税额满150万元。
对于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为当地月平均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确定。一个纳税期已交增值税额不足退还的,可在本纳税年度内以前纳税期已交增值税扣除已退增值税的余额中退还,仍不足退还的可结转本纳税年度内以后纳税期退还,但不得结转以后年度退还。
残疾人申请退税的具体规定包括: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残疾人;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等级为一至六级的伤残军人全年应纳所得税额不超过5000元的减征100%,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减征50%,超过20000元的部分减征0%;
残疾程度为轻度,即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等级为四级的残疾人。
建议企业在申请退税前,先咨询当地税务部门或专业税务顾问,确保符合相关政策和条件,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