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的就业年限通常按照以下方法计算:
起点时间
工作年限通常从护士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后进入医疗机构开始实习或工作算起。
截止时间
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通常为考试报名年度的上一年度年底。
实际从事护理工作的时间
护龄从护士实际从事护理工作的时间算起,包括因冤假错案间断后继续工作的时间,以及在不同医疗机构间调动工作岗位的时间。
合并计算
因冤假错案而间断护理工作,平反纠正后继续从事护理工作的,其间断时间可以合并计算护龄。
护士和卫校、护校教师之间调动工作岗位,其护龄、教龄可以合并计算。
原在军队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护理工作,到地方后继续从事护理工作的,原在军队的时间可合并计算护龄。
原在集体所有制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护理工作,调入全民所有制医疗卫生机构后继续从事护理工作的,其实际从事护理工作的时间可合并计算护龄。
因公负伤治疗期间和休产假、探亲假期间,可计算为护龄。
其他情况
正式调离护理工作岗位的,从第二个月起取消护龄津贴;如再调回护理工作岗位,其实际从事护理工作的时间可合并计算护龄。
其他部门所属医疗卫生单位中直接从事护理工作的护理人员,也可参照上述规定实行护士工龄津贴。
建议:
护士在计算工作年限时,应确保从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后实际从事护理工作的时间作为起点。
在不同医疗机构间调动工作岗位时,应注意护龄和教龄的合并计算。
因公负伤治疗期间和休产假、探亲假期间的时间也应计入护龄。
正式调离护理工作岗位后再调回时,实际从事护理工作的时间可合并计算护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