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档案到就业中心的具体步骤如下:
确定就业单位或档案接收机构
如果你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档案应转递到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
如果你到非公单位就业、灵活就业或自主创业,档案应转递到就业创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如果你暂未就业,档案可以转递到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按规定在高校保留两年。
准备相关材料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等个人证明材料。
档案袋(如果尚未在学校存档)。
前往学校档案管理部门
将个人材料和档案袋带到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办理转出手续,要求转寄到人才市场所在地的档案管理部门。
前往人才市场档案管理部门
到达人才市场所在地后,前往当地档案管理部门,将档案转入人才市场的档案管理部门。
领取档案
档案转入人才市场后,前往该部门领取档案袋。
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如果需要)
如果你辞职后档案需要托管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需向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出具与原单位解除行政隶属关系的文件(如辞职批文),然后办理委托人事代理手续。
携带身份证去人才中心填表,申请调档函,人才中心会弄好调档函。
由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向原单位开具调档函,原单位接到调档函十五天内,将人事档案随档案转递通知单转交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携带身份证复印件、一寸照相片一张去人才交流中心并签订《人事代理手册》,即办理完全。
通过机要通信或邮政特快专递渠道寄出档案
根据毕业生填写的毕业去向登记信息确定就业单位名称、转递编号等内容,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单》后,将档案和转递单一并通过机要通信或邮政特快专递渠道寄出。
建议
提前咨询:在转档案前,建议先咨询当地人社部门或人才市场,了解具体政策和流程。
确保材料齐全:准备好所有必要的个人材料和档案袋,以免耽误转档时间。
选择安全渠道:档案转递应通过机要通信或邮政特快专递渠道进行,确保档案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