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开具就业证明,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南京市本级已办理过社保登记手续的单位
填写《人员资源数据登记表》(首次在南京市本级社保参保人员需填写)和《南京市就业登记人员花名册》并加盖公章。
提供劳动合同文本原件和员工《就业创业证》原件(南京市户籍人员本人至户籍所属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非南京市户籍人员首次在南京市本级参保社保,可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居住证》及两寸免冠彩照一张由单位办理)。
提交上述手续至单位所在地的社保部门办理参保手续。
进行就业登记的人员
需要提供本人户口、身份和学历证明,由用人单位到当地的人力资源市场统一申领。
被用人单位招用的,需提供已签订劳动合同和用工备案手续。
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相关证明。
在市内各区办理的《就业证》还需到市职介中心加盖钢印。
外地人在南京办理就业证
准备所需资料:身份证、户口本、一寸照片、单位的就业证明、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暂住证(如果是女性还需要流动人口婚育证)。
携带以上资料到暂住地的街道社保所进行就业证办理。
提交资料给办理就业证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进行资料审核并登记,即可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
本地人办理就业证
本人持户口本原件、毕业证书原件、2张两寸近期彩照,至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就业创业证。
建议:
确保所有资料齐全且有效,特别是对于外地人,暂住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是必不可少的。
如果在工作单位办理,可以直接向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咨询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
办理就业证的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会有变化,建议在办理前通过南京市社保局的官方渠道或12333热线进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