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就业合同的乙方步骤如下:
填写基本信息
毕业生到学院(系)领取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经双向选择、达成就业意向后,必须签订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如实填写乙方基本情况栏目,学号、专业名称等各项内容要与毕业生推荐表一致。
协商并填写条款
用人单位填写甲方基本内容,其中档案接收一栏必须完整填写。
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对就业协议书的条款逐项协商一致后,在条款空白处填写清楚,不需要填写的空白处以斜线“∕”标注,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附加条款。
签字确认
双方确认填写内容无误后,用人单位代表在甲方处签字,毕业生在乙方处签字,此时就业协议已经生效,无特殊情况,双方不可随意更改。
盖章
毕业生将协议书递交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在甲方(公章)处盖章。
学校招聘会现场签约,用人单位代表签字后,即可视为单位盖章。
各学院(系)收到用人单位寄来的或毕业生上报的就业协议书或有效接收函,由各学院(系)毕业年级主任或辅导员进行审核,并就协议条款、诚信以及由此引发的其他情况进行个性化指导后,各学院(系)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加盖毕业生就业专用章,同时登录学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数据录入。
留存与备案
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各留一份就业协议书,学校留两份(其中一份交至学校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建议
在签订就业协议书前,毕业生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协议的所有条款,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如有任何疑问或不明白的地方,应及时向用人单位或学校的就业指导中心咨询。
签订协议后,务必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那份协议书,以备后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