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就业凭证的流程和所需材料如下:
初次就业者
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两寸照片两张。
流程:
1. 携带相关证件到当地户口所在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参加就业前训练。
2. 就业前训练合格后填写《(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者求职录用登记表》。
3. 领取《就业证》,并由工作人员在就业训练情况栏进行记载。
4. 在市内各区办理的《就业证》还需到市职介中心加盖钢印。
在职人员
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四张两寸彩照、劳动合同等。
流程:
1. 找到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说明需要办理就业证明。
2. 单位填写相关表格,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工作岗位、入职时间等,并盖上公章。
3. 提交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完成审核后获得就业证明。
自由职业者或个体经营者
材料:身份证、营业执照等。
流程:
1. 前往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2. 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和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3. 填写特定表格,经过审核通过后获得就业证明。
离职后就业者
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两寸照片两张、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等。
流程:
1. 前往所属区的社保所办理。
2. 携带身份证、照片等相关材料。
3. 登记机关依法审核,发放证件。
外来务工人员
材料: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或就业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等。
流程:
1. 用人单位向市劳动局就业管理处提出使用外来劳动力用工申请。
2. 经审批后,开具《通知单》和《就业登记卡》。
3. 用人单位携带材料到职业介绍中心办理就业证并领取。
建议根据个人身份和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办理机构和准备相应的材料,确保就业凭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