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鞍山申请就业补贴,您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准备相应的材料:
申请条件
就业困难人员:包括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等。
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或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所需材料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材料、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
劳动合同以及缴纳社会保险凭证。
用人单位营业执照。
对于一次性返乡就业补贴,还需提供新招用员工劳动关系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等。
办理流程
用人单位申请:
到单位注册地所在县(市)区、开发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吸纳就业补贴申请。
材料审核: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申请,并定期向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发放补贴。
联系方式
咨询部门:鞍山市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就业创业服务部、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部。
咨询电话:0412-2201296、0412-5539184。
咨询地址:鞍山市铁西区铁西三道街81号(劳动大厦)、鞍山市铁东区莘英路899号(鞍山人才市场)。
注意事项
申请材料需真实有效,用人单位需按规定程序和要求提交申请。
补贴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会定期向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发放补贴。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准备相应的材料,并按照上述流程进行申请。如有疑问,建议直接联系鞍山市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获取更详细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