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保险的退回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条件,具体如下:
退费条件
重复参保:若在不同地区或多个单位重复交纳社保,可以申请退回多余的部分。
无法转移:在无法将社保关系转移至其他地区或单位的情况下,可以申请退费。
军人退休或转变国籍:军人退休或转变国籍后,可以申请退回社保。
其他特定情况:如达到退休年龄但缴费不足、遗属等。
退费金额
灵活就业人员参与的是职工社保中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者均分为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只能退回个人账户部分,而划入统筹账户的部分是无法退回的。
退费流程
准备材料: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缴费凭证原件(复印件)、社保卡(如有)等。
提交申请:
到主管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理退费申请,并持税务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费退费申请表》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审核、退费手续。
如果是享受社保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需于当月15日前,持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到街镇党群服务中心窗口开具《退费告知书》,再持《退费告知书》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审核、退费手续。
等待审核和退款:社保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退费金额打入个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注意事项
退费申请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否则可能会影响退费。
退保前请慎重考虑,以免影响自己的社保权益保障。
不同地区的退费流程和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退保前咨询当地的社保部门,了解具体的政策和流程。
请根据以上信息,准备相关材料并按照流程办理灵活就业保险的退回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