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潭县的就业补贴申请程序如下:
一次性交通补贴
由符合条件的农村劳动力向户籍所在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
补贴资金通过银行卡发放到申请人员个人账户。
一次性跟踪服务补贴
由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注册地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
补贴资金发放到机构对公账户。
珠遵人力资源协作就业补贴
申请人需填写《湄潭县XX年珠遵人力资源协作就业补贴申请花名册》和《湄潭县XX年珠遵人力资源协作就业补贴申请表》。
提供用人单位为就业人员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凭证,若不能提供,可提供用人单位盖章的3个月及以上的工资凭证和用工证明。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养老保险缴费凭证等。
自主创业补贴
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身份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创业场地及经营场景照片、个人银行账户、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
属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或农民工等特定群体的,还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毕业证、农民身份证明、义务兵退出现役证等。
创业场所租赁补贴
申请人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具体补贴标准和政策细节需参照相关通知或规定。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需符合一定条件,如就业困难人员需为人社部门认定的人员,高校毕业生需在毕业2年内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费用。
补贴标准和支持方式由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实施。
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
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
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社保缴纳凭证等。
职业培训生活费补贴
针对特定群体如建档立卡劳动力、易地搬迁劳动力等,提供职业培训生活费补贴。
青年就业见习补贴
实施“1+1”见习补贴申领模式,就业见习单位可申请拨付就业见习补贴。
建议申请人在准备申请材料时,详细阅读相关文件,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按照规定的流程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