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的就业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步骤:
生源信息审查
毕业生所在二级学院核对上报本学院毕业生生源信息,学校就业处审查。
下发就业协议书
学校就业主管部门一般在10月中下旬下发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
签订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俗称三方协议)。
派遣
每年6月初,学校以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为依据,向教育厅上报派遣方案。
离校
毕业生到档案部门领取户口迁移证、办理党团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领取毕业证、学位证等,另外还需要办理清还图书、离宿手续。
其他特殊情况
未就业学生可以到各有关就业服务部门或者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个人委托人事代理手续,待落实接收单位后,由有关部门办理相关就业手续。
网签
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注册的企业,一般采用网签的形式,具体流程包括用人单位在平台上发起签约邀请,毕业生同意后,学校审核通过即完成签约。
求职过程
毕业生通过寄推荐表、利用网络招聘、参加各种招聘会、学院推荐、学院招聘会等各种途径与用人单位沟通,经双向选择,最终落实就业单位后,和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
编制就业方案
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将根据毕业生签订的就业协议情况编制年度就业方案。
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学院编制的毕业生就业方案上报省大中专毕业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省大中专毕业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审批后按方案打印就业报到证。学生离校时到学院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报到证。
就业证明
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需按相关程序办理就业证明手续。
建议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及时关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的通知,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并积极参与各类招聘会和面试,以便顺利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完成派遣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