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就业险(失业保险)的步骤如下:
准备申请材料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社保发票原件复印件
就业创业证原件复印件
一寸红底照片
社保卡复印件
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申请
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到户籍地、居住地或就近的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提出申请。
社区工作人员通过信息数据系统初步筛查申请人是否符合补贴申领条件,对筛查不合格的,及时告知申请人。
对筛查合格的,申请人填写《灵活就业人员登记备案表》,签订《灵活就业协议》,并在个人承诺书上签字。
社区工作人员将申报信息录入《黑龙江省金保工程一体化平台》,通过《黑龙江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平台》完成补贴集中发放工作。
街道(乡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
对于部分申请人,如果社区无法受理,需要到街道(乡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进行办理。
失业登记与申请
劳动合同期满后,原工作单位应在7日内将申请人作为失业人员报备至户口所在地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劳动合同期满后20日内,申请人应将档案转移到户口所在地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办理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申请人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后40日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并领取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和求职证。
从办理失业登记次月起,申请人需持身份证、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及求职证,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如因病不能亲自领取,可委托亲属代为领取,需携带医院诊断证明和代领人身份证。
社保局办理失业报备
用人单位在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前15天内,需向社保局办理失业报备。
办理领取失业金的条件包括:公司缴纳失业保险费超过一年,失业原因非个人造成,之前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再就业要求,且愿意接受再就业培训。
用人单位需向社保局递交相关材料,社保局审查合格后,失业人员需参加再就业培训并领取失业金及下岗证。
请根据以上步骤准备材料并前往相关部门办理,以确保申请过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