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填写就业渠道时,可以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以下几种方式:
协议就业
适用于已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具体程序包括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协议并签名盖章,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盖章(如有),然后将协议书交辅导员和招生就业处。
合同就业
毕业生直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出具接收函,无需签订就业协议书。注意,所有实习协议均不能算作就业。
灵活就业
包括自主创业和自由职业两种类型。自主创业指创立企业或成为新企业的所有者、管理者,包括个体经营和合伙经营;自由职业指以个体劳动为主的职业,如作家、自由撰稿人、翻译工作者等。
出国(含到国外读研)
适用于计划出国留学或攻读研究生学位的毕业生。
签约三方协议
指毕业时已经找到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学校、学生三方签订就业三方协议书的情况。
其他求职渠道
如现场招聘会、网络招聘、社会招聘、校园招聘、猎头推荐、亲戚朋友介绍等。
建议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最符合的就业渠道进行填写,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