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申请创业就业贷款,您可以选择以下几种方式:
个人创业贷款
适用于有一定生产经营能力或已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
最高可获得单笔50万元的贷款支持,对创业达一定规模或成为再就业明星的人员,还可提出更高额度的贷款申请。
贷款期限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3年。
商业抵押贷款
银行办理的许多个人贷款,只要抵押手续符合要求,不问贷款用途。
抵押贷款金额一般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的70%,贷款最高限额为30万元。
若创业需要购置沿街商业房,可用拟购房子作抵押,向银行申请商用房贷款,贷款金额一般不超过拟购商业用房评估价值的60%,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
保证贷款
通过第三方担保机构提供担保,获得贷款支持。
创业前创业担保贷款
针对拥有优秀创业项目但缺乏启动资金的创业者。
最高额度为20万元,最长可贷1年,且免除抵押和担保费。
贷款利率设定在LPR+0.5%以内,创业者只需向意向创业所在地的区就业促进中心申请即可。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适用于已成立一年多的企业,若经营过程中遇到资金问题。
额度最高为50万元,最长可贷3年,同样免于抵押和担保费用,利率保持在LPR+0.5%以内。
创业者可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系统”进行线上申请,或直接前往创业组织注册所在区的就业促进中心。
创业组织创业担保贷款
针对股份制或其它形式的创业组织在面对转型困难时。
金额最高可达400万元,如果符合特定条件甚至可申请500万元。
申请流程
准备材料
个人业务担保贷款申请表。
借款人身份证、户口本或相关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配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适用)。
个人诚信授权。
民办非企业单位营业执照或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适用)。
提交申请
向创业组织注册地的区就业促进中心创业指导服务部提出申请。
身份确认
区就业促进中心完成对申请人保障政策指导和身份资格确认的初审和推荐。
经办银行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对申请人进行信用评估。
风险评估
市担保中心或其委托的专业机构对申请人开办的创业组织的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贷前检查,并出具贷款项目财务分析报告。
经办行银行按规定对贷款金额和期限提出贷款意见。
担保审批
市就业促进中心审查受理区贷款情况。
市担保中心收到相关贷款材料后,按规定对贷款担保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办理担保手续。
银行贷款
经办银行在收到市担保中心的担保意见后,按规定办理签约和转贷手续。
借款人应自觉接受经办银行,市担保中心或其委托的专业机构对其经营状况的监督检查,并按要求提交财务报表。
建议
选择合适的贷款方式:根据您的创业阶段、资金需求和抵押物情况,选择最适合您的贷款方式。
准备充分:确保所有申请材料齐全、真实有效,以提高贷款申请成功率。
了解政策:熟悉各项贷款政策,包括利率、期限、还款方式等,以便更好地规划资金使用和还款计划。
及时申请:创业贷款的申请通常有时间限制,建议尽早提交申请,以免错过政策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