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证转正式主要涉及户口和档案的迁移以及就业报到证的改派。以下是详细的步骤:
户口和档案迁移
原单位人事部门保留:如果原单位有人事管理权,就业证会在原单位人事部门保留。
挂靠人才中心:如果原单位没有人事管理权,就业证会在该单位挂靠的人才中心保留。
工作调动:在以工作调动的身份迁走户口和档案。
就业报到证改派
领取申请表:毕业生到省政务中心教育厅窗口领取《调整证改派申请表》。
签署意见:
到原派单位(原《就业报到证》左侧抬头单位)签署“同意,调整改派”的意见。
如果企业注销,则由当地工商部门出具注销证明。
如果企业更名,则由当地工商局出具工商证明并由更名后的单位签署“同意调整改派”的意见。
新单位接收:新接收单位签署意见或附就业协议书。
上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被中央驻院单位、省直单位录用的,须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
被市、县隶属单位录用的,须由用人单位及市、县毕业生调配部门签署意见。
被省外单位录用的,比照上述规定。
被企事业单位聘用的,用人单位无人事代理权的,人事档案要委托就业单位所在地人力服务机构进行人事代理,并由其签署意见。
办理新证:完成上述步骤后,到相应的部门办理新的就业报到证。
建议在办理就业证转正式时,咨询当地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或相关部门,了解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办理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