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示范性普通高中的自主招生比例通常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5%。对于示范性普通高中,包括国家级和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比例则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10%。此外,一些特殊类型的高中,如经确认的示范性高中建设学校、高中课程改革基地校、高中多样化发展改革实验校,自主招生比例可以按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5%下达,但不超过100人。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比例可能会根据每年的教育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因此,具体学校的自主招生比例还需参考当年教育部门发布的最新政策。
非示范性普通高中的自主招生比例通常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5%。对于示范性普通高中,包括国家级和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比例则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10%。此外,一些特殊类型的高中,如经确认的示范性高中建设学校、高中课程改革基地校、高中多样化发展改革实验校,自主招生比例可以按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5%下达,但不超过100人。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比例可能会根据每年的教育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因此,具体学校的自主招生比例还需参考当年教育部门发布的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