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学籍材料的处理方式如下:
有工作单位的考生
将学籍档案材料及时送到单位人事部门。人事管理人员会将自考学历档案归入其个人档案,在以后需要职称评定、升职等需要时起相关作用。
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
将学籍档案材料原件存放街道办事处、当地派出所或人才交流中心等有权存放人事档案的部门代管,与自己的人事档案归在一起。一定不要自己拿着,学籍档案应是人事档案的一部分。
高中毕业后直接参加自考的考生
首先回原高中学校问询自己档案所在何处(高中档案管理处或已派发到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然后将自考学籍档案交由档案管理部门和个人档案归档。
在高校研究生录取过程中
有的自考生个人手持自考档案办理调档工作,这是不允许的。需要将档案交由有档案管理权限的部门管理。
专科跟本科都是非统招全日制的情况
需要找到高中档案,并且进行合并建档,即将高中档案+专科档案+本科档案,一起存放在人才中心。
如果考生中途需要转考
需要将自己的考籍档案一起转走。
自考毕业申请审核通过后
市考办会将自考生毕业证书和学籍档案材料原件密封后,发到自考生手中。自考生根据个人情况采取合理方式归入个人档案。
如果考生档案丢失
到省自考办提交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开具的遗失证明,然后携带遗失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去自考办办理档案补办手续。补办好的档案一定要放入个人档案,进行合档。
总结:
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应将档案送至单位人事部门。
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应将档案存放在有权存放人事档案的部门。
高中毕业后直接参加自考的考生需将档案交由档案管理部门和个人档案归档。
档案应妥善保管,避免自行拆封,并及时办理归档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