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考成绩复核申请流程如下:
复核内容
复核卷面各题目是否存在漏评。
复核卷面各题目合分是否有误。
复核程序
成绩复核考生须于成绩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向考试所在地州市教育考试机构(自考办)提交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内容必须包含考生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申请复核课程代码及名称。
各地州市教育考试机构(自考办)对本地区成绩复核考生进行汇总,并于成绩公布后15个工作日内上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统一进行成绩复核后,于成绩公布后2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反馈至地州市教育考试机构(自考办)。
地州市教育考试机构(自考办)于成绩公布后30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告知考生本人。
建议:
考生在成绩公布后应尽快提交复核申请,以确保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复核。
提交申请时,务必确保所提供的信息准确无误,以免影响复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