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成绩合并的步骤如下:
登录官网
考生需要登录自学考试办公室或考试院官方网站,进入合并成绩申请窗口。
录入信息
登录后,考生需要录入相关信息,包括自学考试准考证号、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并确保这些信息与登录的自学考试准考证号完全一致。
提交申请
考生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合并成绩的申请。
材料审核
系统可能会通过图像比对和信息校验来审核申请。如果校验通过,则直接进入审核阶段,无需现场提交材料;如果审核不通过,考生需要按照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的县(区)考办进行现场办理。
合并成绩
一旦审核通过,考生的源准考证号记录的全部成绩及违纪记录将转移到目的准考证号上,目的准考证号记录的原有成绩及违纪记录保持不变。合并后的源准考证将不能再使用。
注意事项
考生应确保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以免影响合并的顺利进行。
考生还需留意官方通知,及时了解成绩合并的时间和流程。
成绩查询和打印:考生可以在成绩公布后的规定时间内登录官方网站查询成绩,并及时打印成绩单备档。
建议考生在合并成绩前,仔细核对所有信息,确保无误,并按照官方流程进行操作,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