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自考成绩转移的流程如下:
取得转入地考籍信息
在转入地报名并获取转入省市的准考证。
在转出地办理转出手续
携带身份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或合格成绩单到地市级教育考试机构办理转出手续。
查验材料是否齐全,运行“毕业审核”系统的“转出省外”模块,提取考籍信息并核对。
如发现不符,报省教育考试院确认、修改后办理转出手续,并打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登记表》,签名、盖章后交付考生。
地市级教育考试机构每季度第1个月5日前向省教育考试院上报《福建省自学考试转出名单汇总表》。
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无误后,统一打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档案转移通知单》,以机要形式递送到有关省份。
等待转出地审核
审核通过后,转出地的考办会生成符合全国“转考平台”要求的电子档案。
在转入地办理转入手续
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现准考证原件、复印件,原报考所在地自考办出具的成绩凭证原件、复印件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登记表》或《转考介绍信》,到地市级教育考试机构办理考籍转入手续。
开考体制改革试点专业到省教育考试院办理。
等待转入地审核
考生在转入地考办确认档案已经到档后,可提出转入申请。
审核通过后,转入地的考办会更新考生的在籍档案状态。
查询办理结果
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转入地的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办理结果。
建议
提前咨询:由于不同省份可能有不同的具体要求和流程,建议考生提前咨询当地自考办或在各省教育考试院官网上查询相关规定。
注意时间:办理转出和转入手续时,需注意各地考办的工作时间和要求,以免错过办理时间。
保留材料:在整个过程中,考生需妥善保管好所有相关材料和证明文件,以备后续查询或核对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