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军队自学考试取得学位,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条件:
完成课程考试
考生需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专业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思想品德需经团以上单位鉴定合格,方可取得毕业证书。
满足外语成绩要求
获得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证书(2005年6月以后成绩报告单为425分以上)。
或通过公共英语三级考试,或获得当地教育部门组织的成人申请学士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
撰写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
毕业论文经答辩成绩需达到良好及以上。
提交申请材料
向所在试验区提交本人照片、填写《毕业生登记表》,并由所在单位进行思想品德鉴定。
试验区或考办于每年的3月和9月将该批次毕业材料报主考学校。
审核与审定
主考学校对学位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将于6月和12月向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制毕业证书,并加盖全军考试委员会和主考试学校公章后发放。
申请学位
在获得毕业证书的同时,向当地教育考试院或自考办公室提出学位申请,填写学士学位评定表两份,并附上近期的2寸免冠照片。
市考试院或自考办将对申请人的档案材料进行审定,确认无误后报省考试院。
省考试院将整理汇总各市的学士学位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者的档案和学士学位名册推荐给有授予权的主考学校。
主考学校的学士学位主管部门和学术委员会对申请者进行评审,评审合格,授予学士学位。
注意事项
学位申请通常有两次机会,分别在3月和9月或6月和12月,具体时间以各主考院校公布的信息为准。
建议在申请学位前,详细咨询当地教育部门或相关军队部门,了解具体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申请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