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自考准考证的步骤如下:
登录系统
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或官网。
提交合并申请
在系统中找到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的合并准考证号功能,提交合并申请。
准备材料
准备好源准考证、目的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如有合格的成绩单也一并提供。
现场或网上审核
网上办理:系统通过图像比对和信息校验,校验通过后直接进入审核,无需现场提交。
现场办理: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材料到县(区)考办进行现场办理。
审核结果
市考办核对材料无误后,将材料统一上报省考办进行审核。
考生可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成绩转移
审核通过后,源准考证号记录的全部成绩及违纪记录将转移到目的准考证号上。
合并后的源准考证不能再使用。
建议:
在进行合并申请前,请确保两个准考证号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相片)和成绩记录无误。
如果选择现场办理,请留意办理时间和地点,确保携带齐全所需材料。
合并成功后,及时更新个人信息和准考证信息,以免影响后续的考试和成绩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