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的择业期是指 从毕业之日起两年内的时间段,在这期间,毕业生可以寻找工作机会并享受应届毕业生的同等待遇。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毕业时间:
择业期的起始时间通常以学生的学位证书颁发日期为准,也可以是学校规定的毕业时间。
零基础服务期:
择业期的最短为6个月,即从毕业时间开始算起,为期6个月。在这段时间内,毕业生可以利用学校或学院提供的零基础服务,寻找工作机会并接受就业指导。
经过协商服务期:
如果毕业生在零基础服务期内未能找到工作,可以与学校或学院协商,延长毕业择业期的服务期限,时间通常在一年左右。
需要注意的是,择业期的计算是从毕业证书落款日期算起的,这意味着,如果毕业生在毕业后的两年内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他们仍然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的同等待遇。此外,一些地方如福建、广西、湖南等,将择业期的年限放宽至1年至3年不等。
综上所述,高校毕业生的择业期是从毕业之日起两年内,毕业生在这期间有充分的时间寻找工作,并且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的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