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咸宁办理灵活就业,您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准备相应的材料:
办理流程
申请
向户籍地街道(乡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申请。
填写《灵活就业人员登记表》,并提交个人身份证、照片、户口簿或居住证、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劳动合同或协议等材料。
审核
街道(乡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出具《灵活就业人员核定表》(一式两份)。
登记
携带《灵活就业人员核定表》和申请书的基本信息到户籍或常住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办理个人就业登记手续。
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将相关信息录入就业失业管理子系统,并在《就业失业登记证》上打印就业登记信息。
所需材料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本人户口本复印件(含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社会保险征缴经办机构出具的本年度社保证明。
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辞职人员、自谋职业人员等,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原件、复印件。
灵活就业人员的申请:备存的一张《灵活就业人员核定表》和一份印有申请书的基本信息。
办理方式
窗口受理:前往咸宁市咸安区双鹤路18号,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一楼人社局13号窗口。
网上申报:登录湖北政府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经咸宁市劳动就业管理局网上预审并通过初审后,对就业信息进行审核发证。
注意事项
办理灵活就业前,需向所在区县社保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以便享受医保政策。
灵活就业人员医保需要按照规定时间和标准,向社保管理部门缴纳医保费用,并办理医保卡。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申请条件包括具有咸宁市户籍,在户籍所在地缴纳社会保险,并按照咸宁市规定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按时足额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请根据最新的政策和要求,准备相应的材料并按照流程办理,以确保顺利享受灵活就业的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