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就业交通补贴的申领程序如下:
转移就业人员
应在实现转移就业后3个月内向户籍所在地县级人社部门提出申请。
脱贫劳动力
累计务工就业3个月以上的脱贫劳动力,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个人银行账号、工资收入凭证、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复印件或用工单位出具的务工证明等材料,可以申请稳岗补贴。
跨省务工时间累计达到3个月及以上的区外脱贫劳动力(含外出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一次性交通补贴。
一次性务工交通补助
按照“本人申请、村级初审、乡镇审核公示”的原则,对符合补助条件的,按照“免审即享”政策,不再收集务工证明及其他资料。经本人填写交通补助申请表,村级一对一初审务工信息、银行账号信息,乡级统一公示,审核是否录入劳务输转系统,以及录入系统的输转信息是否与享受交通补助信息一致。
区内跨县(市)就业
每人每年一次性交通补贴200元。
跨省(区)就业
每人每年一次性交通补贴800元。
来宁务工人员
在1月22日至2月13日期间从户籍地或探亲地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往返南京的,可凭交通票据给予一次性交通费用补贴。补贴标准分为三档:省内往返最高不超过100元,省外非偏远地区往返最高不超过200元,偏远地区(仅限新疆、西藏、内蒙古、青海)往返不超过300元。
企业申请
符合条件的本区企业需在2023年3月15日前,向注册地所在街镇(莘庄工业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补贴申请。申请材料包括《闵行区外来务工人员返岗交通补贴申请表》、《闵行区企业返岗复工人员明细表》、企业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包车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包车费用发票的原件和复印件。补贴发放由各街镇(莘庄工业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进行初审,并由区就业促进中心进行复审,经审核通过和公示结束后,将补贴资金直接拨至申请企业银行账户。
建议:
及时申请:注意各类补贴的申请时间和要求,及时提交相关材料。
材料准备: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避免因材料问题影响补贴申请。
了解政策:详细阅读相关政策文件,了解补贴标准和申请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