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就业助力建议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撰写:
降低创业门槛
放宽创业扶持对象,包括本市户籍城镇下岗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复员退伍转业军人、新成长劳动力、农村劳动力及残疾人等就业困难人员。
放宽准入领域和经营范围,法律法规未明令禁入的所有行业和领域一律开放,行政许可的经营项目可自主选择和申请。
放宽经营场所限制,允许以家庭住所为经营场所,并提供临时商业用房、疏导点等作为有效经营场所使用凭证。
降低注册资本限额,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自主创业扶持对象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降至3万元。
加强培训,提升创业能力
规范培训内容,设计一套操作性强、系统全面的创业教育课程,并建设专业化的创业教育师资队伍。
加大培训扶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创业培训,并给予相应的创业培训补贴。
拓展培训平台,在企业中建立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为青年提供实训经验。
提供创业指导,建立“一站式”创业服务中心,提供创业孵化服务、税费减免、资金扶持等。
解决创业资金筹措难的问题
加大财政投入,成立“创业基金”,推进小额贷款,给初期创业者优惠、便捷的服务。
减少税费负担,在注册登记环节提供便通服务,放宽政策。
优化创业环境
建立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提供系统的、一条龙的政策服务。
建立一站式创业服务中心,为青年创业就业提供工商、税收、信贷、项目评估审批等便捷的一站式服务。
供应创业孵化服务,建设具有滚动孵化功能的中小企业创业园地。
营造就业创业良好氛围
举办职业指导进校园活动,推出“职业指导公开课”和“职业指导直播课”,加强校企合作,搭建双向选择供需平台。
优化完善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联动基层社区,打造“15分钟就业服务圈”。
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建设,结合城市特色产业,深挖二、三线城市就业空间。
通过促消费、税收优惠等方式,支持青年初创企业发展,出台鼓励和支持网络消费的政策措施。
其他建议
完善创业扶持政策,促进创业就业,建立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的新机制。
稳定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公共部门岗位供给,加大基层就业服务项目实施力度,降低高校毕业生落户安居成本。
这些建议涵盖了降低创业门槛、加强培训、解决资金问题、优化创业环境、营造氛围等多个方面,旨在全面支持和促进创业就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和需求,选择合适的建议进行详细阐述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