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就业创业的限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应对和解决问题:
营造创业的良好氛围
加强创业宣传教育,提高下岗失业及返乡农民工的创业意识。
制定配套机制,改善创业环境,包括放宽企业注册资金和经营场所的限制,简化审批办证手续。
制定出台创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小额担保贷款资金补贴、场地安排等扶持政策,多渠道多层次为创业者提供优惠政策,推动以创业带动就业。
加强培训,提高创业和再就业能力
借助国家下拨的各类培训经费,对下岗失业人员及返乡农民工进行针对性的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其就业能力。
建议企业在停产期间采取各种形式对职工进行技术技能提档升级就地培训。
畅通就业渠道,推动劳动力转移
外输内销,在农民工较多的工矿企业和城镇关停企业,为停产失业农工和下岗失业的城镇职工二次就业寻找出路,随时畅通就业信息。
在公路、城建、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养殖、规模种植领域,为他们寻找新的工作岗位,搭建就业平台。
鼓励自主创业,搭建创业平台
鼓励和支持自主创业,通过搭建创业平台,为创业者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条件。
强化就业优先政策
财税、金融等政策都要围绕就业优先实施,加大对企业稳岗扩岗的支持力度。
对就业创业的不合理限制要坚决清理取消,各地都要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
利用继续深造和实习机会
如果当前专业就业困难,可以考虑继续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以提高学历和竞争力。
实习可以积累工作经验,提高职业素养和技能水平,同时可能转化为正式工作机会。
应对就业歧视
准备好应对可能的就业歧视,可以尝试申请不同的就业单位,寻找那些认可专升本学历的企业。
依法维护就业自主权
依法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明确竞业限制协议内容,并在未约定竞业限制补偿标准时,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补偿。
综合运用法律救济程序
如果因国家有关机关的消极不作为或违法的积极作为引发就业权争议,可以通过宪法的救济程序或其他基本法救济程序予以解决。
通过以上措施,可以有效应对和解决就业创业的限制问题,促进就业和创业,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创业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