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补贴的申请流程如下:
确定申请条件
符合创业补贴条件的个体经营者或企业法人需要向相应的机构提出申请。个体经营者向户籍所在地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申请,企业法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区(市)就业服务中心申请。
登记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后,可以申请创业补贴和小额担保贷款。
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注册时间在三年以内,吸纳1名以上城乡劳动者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劳动力、返乡入乡农牧民工、退役军人等特定人群也符合申请条件。
准备申请材料
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一次性开办费补贴资金书面申请报告、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及相关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等。
残疾人就业创业补助需要提供残疾人证、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等。
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高等院校颁发的毕业证复印件、学信网学籍证明等相关证明。
脱贫劳动力需提供建档立卡贫困户证复印件。
返乡创业人员需提供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复印件及外出务工6个月以上的佐证材料。
提交申请
向所属地就业服务局提交申请材料。入驻创业孵化载体的人员向创业孵化载体管理服务办公室提交申请材料,由创业孵化载体管理服务办公室集中统一办理。
窗口受理:申请人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或就业服务中心提交材料。
网上受理:申请人登录相关网站,按照要求上传申报材料。
初审与复审
就业服务中心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核查申请人身份、是否为首次创业、创业项目正常运营时间等情况,并进行实地走访。
初审通过后,材料将上报至相关部门进行复审。
补贴发放
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将获得就业创业补贴,补贴资金将直接发放到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建议在申请前,详细阅读相关政策文件,了解具体的申请条件和所需材料,确保申请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