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的档案未就业且需要补办,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联系学校
首先,与学校负责档案的老师或辅导员取得联系,说明具体情况,并沟通档案补办的事宜。
开具档案遗失证明
按照学校的要求去开一份档案遗失证明,证明档案丢失,遗失证明一定需要加盖公章才能生效。
准备补办材料
准备好以下材料:遗失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学信网的电子注册备案表、彩色寸照等。
提交补办申请
带上上述材料到学校找老师提交补办申请,补办申请书需要本人签字、按手印,然后辅导员和原所在学院分管副书记签署意见,加盖学院公章,一式两份。
审核与填写
就业办或学工处的老师收到相关证明材料后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领取毕业生登记表空白表格,毕业生登记表要结合自己的情况填写表格,如有情况不明无法填写时,应写不清、不详及其原因,如无该项情况,亦应写无,不得涂改内容。
签字与盖章
毕业生登记表自己要填写的那部分填完后贴上照片,找辅导员签字、写评语;再去找院系领导写意见并盖章;最后再去找学校盖大章。
审核与装袋
毕业生登记表补办之后需要找老师审核并装袋密封盖章。
选择档案存放地点
国家对于毕业未就业的大学生的档案,一般采取三种方法:
1. 把档案转至生源地,由所在地级市的人事局接收。优点是就业后办理手续简单方便,缺点是两年内如离开生源地就业,需重新办理改派手续。
2. 把档案留在学校。优点是便于毕业生解决一些实际问题,缺点是容易造成信息不畅。
3. 把档案转至就业代理或人才交流中心。优点是易于毕业生解决一些实际问题,缺点是毕业生与指导中心交流相对少,容易造成信息不畅。
办理人事代理和档案托管
如果档案在个人手中保存或在无档案管理权单位保存的,应凭就业报到证先到当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补办有关手续,完善档案材料,然后再将档案移交到人才市场,及时办理人事代理和档案托管相关证明。
转递档案
根据有关规定,档案应转递给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档案管理科和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单位。
建议您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档案存放方式,并及时补办档案,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