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浙就业补贴的领取流程如下:
申请
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所在乡镇(街道)人力社保所提出申请。
或者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线上申请,或到单位经营所在地街道(乡镇)人力社保站进行现场申请。
初审
各乡镇(街道)人力社保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审核
受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
拨付
公示无异议的,由财政部门按部门审定的补贴对象、补贴金额拨付补贴资金。
申请材料
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原件。
《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表》原件一份。
相关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出具)。
毕业证书和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针对技工院校的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
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针对留学回国毕业生)。
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补贴标准和期限
补贴标准:缴纳社会保险费每满一年给予每人2000元补贴。
补贴期限:不超过三年。
注意事项
申请时间为申请人符合条件后的6个月内,逾期申请的,每逾期1个月相应扣减1个月的补贴。
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与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政策不得同时享受,且两项补贴享受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申请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申请,以确保能够顺利领取到就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