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补贴的会计分录处理如下:
收到就业补贴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就业补贴
支付就业补贴款时
借:管理费用或生产成本等科目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对于接受政府补贴的企业,应当设置应收补贴款和应收补贴账户
根据相应规定对应收政策性亏损补贴及其他补贴进行计算时:
借:应收补贴款
贷:补贴收入
收到补贴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补贴款
期末时,将“补贴收入”账户的余额结转至“本年利润”账户中
确认的政府补助利得时
借:银行存款、递延收益等科目
贷:营业外收入科目
创业就业补贴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补助收入—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企业收取社保就业补助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补助金确认为营业外收入时: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社保就业补助的会计分录
收入类账户会计:
借:社会保险补贴收入
贷:银行存款
支出类账户会计:
借:补贴支出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会计:
借:应缴社会保险费及其他税费
贷:应交税费
利息收入会计:
借:利息收入
贷:银行存款
根据以上分录处理,可以确保就业补贴的会计记录准确无误,并且符合相关财务和税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