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就业主要采用以下几种方法:
劳动力调查
调查对象:16岁及以上的居民家庭。
调查内容:包括就业人数、城镇调查失业率、就业失业人员结构等。
调查方式:每月在全国随机抽取34万户居民家庭进行调查,调查员入户了解家庭成员的基本情况,包括工作情况、就业质量、求职意愿等信息,并实时直报国家统计局统计云系统。
数据发布:国家统计局对全部上报数据进行审核汇总,生成全国和分省就业失业有关数据,定期在国家统计局数据库或有关统计年鉴中发布。
劳动工资统计
调查对象:约230万家法人单位。
调查内容: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地区、行业、岗位分的单位就业人员和工资水平等。
调查方式:国家统计局每年对法人单位的期末从业人数、平均从业人数和工资总额进行统计,基础数据通过统计云联网直报系统上报。
数据发布:国家统计局对全部上报数据进行审核汇总,相关数据通过国家统计局数据库和统计年鉴对外发布。
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
数据来源:通过这些普查活动,可以获取部分就业信息,补充和完善其他统计方法获取的数据。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数据
数据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就业主管部门发布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等就业数据。
国际劳工组织标准
就业定义:按照国际劳工组织关于就业、失业的统计标准,将16岁及以上人口划分成就业、失业和非劳动力三类。就业人口包括在调查参考期内,通常为一周,为了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而工作一小时及以上的人。
这些方法和数据来源相互补充,共同构成了国家统计就业的完整体系,为国家制定就业政策、监测就业状况提供了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