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改派的办理流程如下:
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协议
毕业生需与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协商同意解约,并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书面的同意解约材料并加盖公章。
个人申请
毕业生需出具已与原签约单位解除协议重新择业的申请,并由学院就业部门签注意见。
提交相关材料
将原用人单位所签协议、个人申请、原报到证一并交回就业处。
就业处审核
就业处审核同意后,发给新的协议书,并对上述四种材料进行审查、整理,书面报告省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后办理改派。
签署意见
改派需原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新接收单位、新接收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签署意见。跨省的和从市县调整到省级、中直单位,或从省级、中直单位调整到市县的改派还需省教育部门签署意见。
办理改派手续
毕业生持相关材料到省政务中心教育厅窗口领取《调整证改派申请表》,并依次到原派单位、新接收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最后办理新《就业报到证》。
户口和档案转移
毕业生持新《就业报到证》办理档案和户口转移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
注意时限
改派原则上在每年7月份以后,按月集中办理。已经落实就业单位并领取就业报到证的毕业生,原则上两个月内不予受理改派手续。
其他特殊情况
如因用人单位毁约或因其他原因需改派时,应提出书面申请,由就业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再行办理。
建议:
办理改派手续前,先咨询所在学校的就业指导中心或相关部门,了解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
确保所有材料齐全且有效,以免影响改派进度。
注意改派的时限要求,及时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