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专业签订就业协议的基本流程如下:
领取三方协议
毕业生需要在北京大学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网站提交就业协议书申领申请,并携带用人单位的接收函或加盖有单位公章的就业推荐表中“用人单位回执”到教育学院208室现场审核、办理三方协议申领手续。
用人单位盖章
毕业生在三方协议上填写“毕业生基本情况”并签字后,交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填写“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并签字盖章。无人事权的单位需要上级单位签字盖章。
毕业去向登记
毕业生通过校内门户或就业中心主页,进入就业管理系统“毕业去向登记”页面,按就业协议书上的内容填写相关信息并保存提交。
院系老师审核
毕业生将三方协议交院就业办审核,院系负责就业工作的老师审核毕业生就业系统填写情况,确认无误后在三方协议上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
就业中心盖章
学校就业中心(新太阳216室)再次审核毕业生系统填写情况及三方协议编号,确认无误且院系审核通过后,即可签字盖章。三方协议签章齐全后由学校、用人单位、毕业生各留存一份。
需要注意的是,三方协议一经任何一方签字盖章后即视为生效,一经确定不能更改,否则将按照违约处理。在签订三方协议时,毕业生要仔细和慎重,看清每一则条款,确保用人单位名称与印章名称一致,避免出现错误。
建议毕业生在签订三方协议前,仔细阅读协议内容,确保所有条款都符合自己的意愿和实际情况,并在有需要的地方进行明确的备注和约定,以保障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