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京就业证明的开具流程如下:
提出申请
向暂住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交在京务工就业证明的申请。
准备材料
持有本人在京暂住证。
提供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
提供在京务工就业证明。
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
提供全家户口簿等相关证件。
提交材料
将上述材料一并提交给暂住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
审核与开具
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审核提交的材料。
审核通过后,开具在京务工就业证明。
就业证明格式注意事项
标题:明确写上“就业证明”。
主体:包括公司名称、学生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具体职务。
时间:包括录用时间和证明时间。
示例格式
```
就业证明
兹证明张三同志,身份证号……,于xx年xx月-xx年xx月在我单位xx职位(工种)从事xx工作,原技术等级为x级。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十五条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
通过以上步骤,您可以顺利开具在京就业证明。请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便顺利通过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