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海大就业协议的流程如下:
山东省内就业
毕业生登录“信息网”,签订网上协议(具体流程见学校就业网签约流程)。
网上鉴证。
打印并加盖公章。
带身份证、毕业证、原报到证和新单位协议书到新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二次派遣手续。
山东省外就业
毕业生通过信息网向学校发送“省外就业申请”。
持已签发至生源地的报到证原件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领取就业协议书(可委托他人代办,但必须持已签发至生源地的报到证原件)。
与接收单位签约(见学校就业网签约流程)。
在“就业信息网”录入省外就业协议书。
带身份证、毕业证、原报到证和新单位协议书到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二次派遣手续。
一般流程
毕业生到学院就业办领取本人编号的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后,双方在就业协议书上签字盖章。
如为“录用”,录用单位必须具有人事权单位,无独立人事权的用人单位须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在就业协议书上签字盖章,档案接收单位为有人事权单位。
用人单位或毕业生本人将“就业协议书”交至学校院系,由学校院系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纳入就业计划派遣。
用人单位或毕业生本人将“就业协议书”交至学校学生处就业指导科,由就业指导科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毕业生、用人单位各留一份,学校留两份(其中一份交至学校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注意事项
协议内容体现的是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的意愿,学校作为鉴定方不对协议内容进行干涉和确认。
提前与用人单位沟通,询问是否可以接收档案、办理落户,以便确认后续的档案邮寄地址和户口迁移地址。
签订三方协议时,注意用人单位名称,观察用人单位名称是否与印章名称一致。
建议:
确保所有信息的准确无误,特别是档案接收单位和户口迁移地址。
签订协议前,仔细核对协议条款,确保双方权益。
如有任何疑问,及时与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用人单位沟通。